民国许世英八字分析:纵横一生,久盛不衰

易学网八字合婚 四柱八字 2022-07-31 09:19:32

乾造,癸酉、辛酉、乙丑、辛巳。

此为民国许世英造,是林庚白《人鉴·命理存验》中的例子。

庚子年冬我已写过此造的两篇分析,当时沿用了《人鉴》的看法,认为此造是正格,印星化杀。

重新翻出来的原因是,今天在当代一位老师的书中,又读到了这个例子,这位老师认为此造应入从杀格。

任何学问都不能仅听信一家之言,而应该多歧为贵,不取苟同。

所以此文不是为了肯定哪种观点,驳斥哪种观点,只是探讨,从探讨中收获更多,以丰富自身的认知。

此造在庚子年分析过,今天不详细说了,简单补充几点。

乙木生酉月,在地支没有半点根气,很弱。

仅有天干一点癸水印星生身,但癸印被七杀隔开,有人认为就不能生身了,所以认为这个印星无用。

但乔一认为有用。

因为癸透自乙自坐的丑,而且此造是丑中辛癸同宫而透,丑为杀库,又是可供乙木扎根的土。

所以乙木等于自己坐在七杀(权势)的库上,这个库把其内杀印的力量都奉献了出来。

而年干的癸印自坐酉,这个癸还是非常有力的。有力的癸又通过丑的牵引,把印星化杀的力量传递到了日柱。

所以癸透干的主要作用是化杀为权,其次是生身,化权以后,杀印统归到乙木座下。

差在乙木只是坐丑土,丑为湿寒土质软,有巳火生丑,乙木可以得到一些阳光。

这里解释一下巳酉丑三合,此造虽合,但其顺序是酉丑巳,而非巳酉丑。

巳丑近邻,巳并不完全改变火的性质,还有一点暖土的作用。

所以乙木有了被暖过的带水之土,就能生长,但没有本气根,根扎得不牢固。

再者命主出生在安徽省池州市,属东部、南部地区,有木火的性质,在地域方面对乙木也是帮扶和照暖。

另外这种比较极端的八字,可以看看胎命身,胎元纯印星,命宫身宫都是比肩禄神,印比重,可以为命局辅助。

实际情况是,命主宦海60余年,职位不断攀升,位极人臣。

但一生走过、工作过很多地方,大半个中国都有他的出行、任职记录,包括海外也有,所以算是扎根不牢,辗转奔波。

今天看的书中,那位老师提出的观点颇为新奇。

认为此造为从杀格,可以用印,有印护煞为上乘,因为运行南方火乡,命局印星可以制食伤、护煞、存财。

这样就解释了为什么午运、丁巳运、丙运,命主能任职高位。的确很有道理。

但如果是从杀格,到乙卯、甲寅两步比劫大运必定破格。

实际情况是,命主在这两步运不降反升,是何原因?书中未作说明。

经综合分析,并逐运、逐年对比,铭海还是认为此造应入正格身弱,以印星化杀。

走午运可以引起时支伤官作用,以食伤制杀,就不太需要印星化杀。别的食伤运也是类似。

但杀印归库的作用仍在,所以制化得权都能为乙木所得。

到乙卯、甲寅运乙日见本气根,职位更高。

只是乙卯运禄神冲杀,该运某年因为反对一些事情,愤而辞职,遭遇过短暂的、但没有实质伤害的威胁,且很快平息。

纵观其一生,绝对算得上入仕以后久盛不衰。

命主大概经历如下,感兴趣的缘友可以一一比对来看。

所有的这些任职经历基本都不是同地,可能一两年,最多几年就要换一个地方,着实奔波漂泊。

己未运壬辰年,中秀才。

戊午运丁酉年,参加殿试,得一等。

戊午运己亥年,任刑部直隶司主稿(七品)。

戊午运壬寅年,任刑部六品主事。

丁巳运乙巳年,任巡警总厅行政处佥事。

丁巳运丙午年春,升四品。

丁巳运戊申年,任奉天高等审判厅厅长。

丁巳运己酉年,受命往欧美考察司法,漂洋海外。

丁巳运辛亥年起,历任提法使、大理院院长、司法总长。

丙辰运丙辰年起,历任内阁内务总长、交通总长、司法总长。

乙卯运乙丑年,任民国内阁总理、财政总长。

乙卯运丙寅年,辞职去上海,被通缉。

乙卯运丁卯年,任赈务委员会委员长、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兼主席。

乙卯运庚午年,任民国财政委员会主席。

甲寅运丙子年,出国,任大使,漂洋海外。

甲寅运丁丑年,回国,重掌财务委员会。

癸丑运乙酉年,授以高等顾问。

癸丑运丁亥年后,仍活跃宦海,历任各类委员、委员长、高级顾问等职。

直到辛亥运甲辰年病逝,排盘图大运没排到这步运,该年命主90多岁。

许世英个人介绍

许世英(1873年—1964年10月13日),字静仁,号俊人,安徽省至德县(今东至县)人。19岁中秀才,光绪23年(1897)以拨贡生选送京师参加廷试,得一等,以七品京官分发刑部主事,从此跻身官场,历经晚清、北洋、民国三个时期,宦海浮游60余年,成为中国近代政坛上一位著名历史人物,曾任中华民国国务总理。

许世英个人履历

(1873--1964) 字静仁,安徽至德人。1885年中秀才。两次参加乡试均落第一等,授刑部浙江司副 主稿。1899年升刑部 直隶司主稿。1902年任刑部六品主事。1905年清廷设 巡警部门,任巡警总厅行政处佥事,次年春升四品。

1908年任奉天高等审判厅厅长。翌年受命到欧美考察司法,参加第八届世界监狱改良大会。1911年春回国,奉调往山西任提法使。民国成立后任直隶都督秘书长、大理院院长、司法总长,政治会议委员及福建民政厅长。后任段祺瑞 内阁内务总长、交通总长。次年被袁世凯任命为大理院院长,9月继任 赵秉钧内阁司法总长。与徐谦、 陈锦涛等发起组织"国民艺进会"。

1913年以司法总长身份阻挠宋教仁被刺案的审理调查。" 二次革命"失败后,熊希龄组阁,许世英辞去总长职,任奉天民政长,与段祺瑞结拜为"盟兄弟"。次年被调入京充约法 审查员。同年5月出任福建 巡按使。1916年4月辞职,不久任段祺瑞内阁内务总长,又改任交通总长。因 津浦铁路租书、购书受贿案而辞职。次年任华意银行总裁。

1921年9月,出任安徽省省长。翌年因坚持裁撤 安武军,被迫卸去省长职,任 航空署督办。1924年11月被免职,段祺瑞任命他为筹委会秘书长。不久,被任命为内阁总理。

1925年任北京政府国务总理,旋兼财政总长。1926年辞职去上海,参与组织反对 孙传芳的苏浙皖联合会,遭通缉逃往香港。1928年任赈务委员会委员长,任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兼主席。

1936年出任驻日本大使。翌年回国,重掌财务委员会。1945年授以国民政府高等顾问。1947年后历任国民政府委员、蒙藏事务委员长、总统府高级顾问等职。

1949年移居香港。1950年赴台,受聘"总统府资政"。

1964年病逝于 台北。终年91岁。著有《治闽公牍》、《黄山揽胜集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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